文件显示,该技改工程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调整垃圾焚烧锅炉燃料结构,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的焚烧处理,本次掺烧固废入厂量为550t/d(其中餐厨固渣40t/d、污泥375t/d、其他一般工业固废135t/d),入炉量为300t/d(其中餐厨固渣40t/d、干化污泥125t/d、其他一般工业固废135t/d),项目处理规模为2250t/d,掺烧固废占项目处理规模的13%。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入炉量为1950t/d。
本次技改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主要的公用和辅助工程等,环保工程新增一套烟气再循环处理系统,降低氨水用量的同时,还能抑制NOx、氨的产生,从而降低NOx、氨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在现有的垃圾库内新建一套污泥干化线,入场的污泥(80%含水率)利用管道送入垃圾库内的污泥干化设备后,将污泥干化至40%含水率再入炉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餐厨固渣经检查满足入炉要求后通过垃圾卸料口直接卸入垃圾仓,入仓后即与滤去渗滤液的生活垃圾混合均匀,直接入炉焚烧,不再单独建设输送及储存系统。掺烧后入炉总处理规模不变,仍然是2250t/d,项目引用余热锅炉蒸汽进行污泥干化,电厂设计发电量有所减少,为343.22×106kW·h。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642万元,占总投资的5.4%。
焚烧烟气通过“SNCR 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净化系统和烟气循环处理后由1根122m高、内径2.4m的集束式排气筒排放,外排焚烧烟气中颗粒物、SO2、NOX、CO、HCl、Hg、Cd+Tl、Sb+As+Pb+Cr+Co+Cu+Mn+Ni、二噁英类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限值的要求,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全厂污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一同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冲洗用水、道路洒水抑尘、绿化用水、景观用水等;污泥干化废水和污泥干化区冲洗废水经污泥干化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中水池与其他达标废水一同回用;渗滤液处理站浓水和污泥干化废水处理设施浓水作为石灰浆制备使用。经处理后的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18920-2002)标准中道路清扫、城市绿化、车辆冲洗的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标准(重金属限值)中最严标准要求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不外排。
项目厂内共设置1个1000m3的渗滤液调节池、1个150m3的污泥干化废水调节池、1个300m3的渗滤液收集池、1个200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可有效收集事故情况下的渗滤液、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废水等(合计可储存约4.5d污废水量),可确保非正常情况下,各类事故废水均不外排。
烟气处理设施废布袋、飞灰仓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并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焚烧飞灰为危险废物,采用固化稳定化处理并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第6.3条要求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飞灰的贮存、处理等按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要求执行。
一般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炉渣、污泥、废滤膜、废弃活性炭。其中,炉渣交由昆明睦诚建材有限公司制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污泥、废滤膜、废弃活性炭经收集后,回炉焚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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